BTF1010 Demonstration|通讯定性决定三道题的基准线
📝 先把每条通讯定性清楚
这场考核给你一组往来消息、一份供货合同和三道法律问题,分值阶梯是 Q1 15 分、Q2 13 分、Q3 7 分。Q1 包含两个小问,是整场的重头,它的结论直接决定 Q2 和 Q3 的起点,所以 80 分钟一上来就是在草稿纸上逐条给消息做法律定性。
做法是画一张五列表:
| 列 | 填什么 | 为什么要填 |
|---|---|---|
| 时间 | 消息日期或顺序 | 确定先后因果 |
| 发出方 | 供方还是买方 | 分清谁在给 offer、谁在回应 |
| 内容关键词 | 价格、数量、条件 | 快速定位争点 |
| 法律定性 | offer / counteroffer / acceptance 等 | 每步判断决定上一步是否失效 |
| 仍开放的 offer | 上一个 offer 还在不在 | 确认 acceptance 的对象存不存在 |
比如供方周一报价每件 5 元,买方周二回复「能不能 4.5 元」。如果这句话定性成 counteroffer,原来 5 元的 offer 就被终结了,买方后来再说「好吧我接受 5 元」已经没有 offer 可以接了;但如果定性成 request for information,只是在问降价的可能性,原 offer 继续存活,后面的 acceptance 仍然有效。一步之差,合同成立的时点和条款完全不同。Hyde v Wrench 和 Stevenson Jaques & Co v McLean 就是区分这两种情况的判例。
💡 即使某一步定性有误,后面的推理只要和自己的定性保持一致,Application 环节仍然可以拿到分。五列表把一道 15 分的复合题拆成了若干个独立可得分的小争点。
🔗 成立时点是后面两道题的基准线
填完五列表,第五列会显示合同在哪一刻成立,也就是某条通讯被定性为对一个既存 offer 的无条件 acceptance 的那一行。这个时点是 Q2 和 Q3 共同的基准线。






